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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疑故事之懒车

更新:2018-08-25 11:28:30

    楔子     妈妈,这就是“懒车”吗?就是那种很懒很懒的车。     不是这么写的?     那应该怎么写?     哦,我明白了。可是,叫它“懒车”不是更合适吗?它爬得这么慢,和幼儿园里那些懒得运动的小朋友跑步时一模一样呢。     我一点都不懒,我和妈妈一样勤劳呢!在这个世界上,大家都喜欢勤劳的人,懒惰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的,对吧!     嗯!   ...

    楔子
    妈妈,这就是“懒车”吗?就是那种很懒很懒的车。
    不是这么写的?
    那应该怎么写?
    哦,我明白了。可是,叫它“懒车”不是更合适吗?它爬得这么慢,和幼儿园里那些懒得运动的小朋友跑步时一模一样呢。
    我一点都不懒,我和妈妈一样勤劳呢!在这个世界上,大家都喜欢勤劳的人,懒惰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的,对吧!
    嗯!
    妈妈我答应你,我会和妈妈一样,做一个勤劳的人!
    (一)
    我敢打赌,大多数人第一次听到“缆车”这个词的时候,都会和我一样,以为它的写法是“懒车”。
    即便是现在,我都认为写作“懒车”会更为合适。
    必须在既定的轨道上靠着车顶的缆绳牵引前行,行进的速度极慢,总是晃晃悠悠地慢速上升或下降,懒散得简直不能称为交通工具。
    不过世人好像并未想过要将其作为一种赶时间的交通工具,他们甚至希望缆车能行驶得更“懒”一点,这样,观赏车窗外的风景就能更随心所欲了。
    但是现在,我的心思显然不在两旁的风景上。
    美雪坐在我的旁边,铁青着脸,眼神中流露出不耐烦与厌恶,像是撞见一只浑身脏兮兮的野狗。
    “你到底有完没完?要是约我出来还是为了那件事的话,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!”
    的确,是我把美雪给约出来的。我试图最后一次挽回她的心。
    “别这样,美雪,我们之前不是相处得一直很愉快吗?”
    双手不自然地交叠在一起,那是我紧张不安时的习惯性动作。
    美雪的鼻腔中发出“哼”的一声,眼中的厌恶似乎加深了。
    “那是以前,现在不一样了。”美雪把脸别过去,看来光是看着我这张脸她都觉得讨厌,“我们已经分手了!分手了你知道吗?不要再来纠缠我了,你明知道我和你是不可能的!”
    注意到我眼神中还留有不死心,美雪干脆一股脑全说了出来:“你难道就不明白吗?没有哪个女人愿意陪你一起奋斗一起过苦日子的!陈冉,你是从孤儿院出来的,你养父养母也只是普通工人,就凭你现在的这点工资,你拿什么买房子?你拿什么给我幸福?”
    到底还是因为这个呀。
    我把脸转向前方,闭上眼睛,思绪暂且被封闭到十八年前。
    没错,我是从孤儿院出来的。五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,世上便只有母亲一人照顾我。一年后,市里修建了第一辆缆车,就在龙舌山。我第一次听到“缆车”这个词,天真地以为它的写法是“懒车”,母亲纠正了我很多次,但我仍将它定义为“非常懒的车”。
    而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,难得母亲休息,她咬咬牙,买了两张价格高昂的缆车车票,和我一起坐了上去,指着车顶的缆绳告诉我,它的名字就是“缆车”。
    第一次坐缆车的兴奋之情我完全想不起来了,反倒是下了车之后的情形我这辈子都忘不了。
    上山时是我和母亲两个人。
    下山时就只有我一个人了。
    我被母亲遗弃了。
    现在想来,她会买那么贵的车票,也是为了和我度过最后的时光时,不会因为贫困而显得那么悲惨吧。
    我并不怪她。因为我之后在孤儿院的生活,真的比和她在一起时要好太多。
    “我的出身并非是我能决定的。你以为我想这样吗?”
    双手不安地摩挲着已经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我小心翼翼地说道。
    “是,没人想过苦日子,大家都巴不得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。可是事实就是事实,没法改变。”美雪把我的脸别过来对着她,“放弃我吧,我和你真的没有未来。你应该去找朱依,她才是最合适你的人。”
    朱依?
    一个熟悉的名字跃入我的大脑。
    话说回来,我已经有一个多月都没有见过她了。
    这一个多月没了她的死缠滥打,还真有点不适应。
    说到朋友的话,朱依应该算是我在这世上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吧。
    被送到?口福利院之后,我就认识了她。
    同别的孤儿不一样,朱依没有那种自知低人一等的自卑感,而是活得积极向上,就像是小太阳一样,与阴霾毫不沾边。
    但孤儿院的小孩都不太愿意和她在一起玩,并非是因为她的阳光会越发反衬出自己的阴沉,而是因为朱依的长相确实让人不愿亲近。
   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脑海中蹦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——“呀!这人怎么长得这么像蛤蟆精!”
    单眼皮,眼周浮肿,塌鼻梁,嘴唇又厚又宽,皮肤也是蜡黄蜡黄的,就像黄疸病患者。她长得也胖,但准确来讲应该是浮肿,个子偏高,远远望去就像一头熊。只要蹲下来,就和小人书里的蛤蟆精一模一样。
    但长相和出身都不能让朱依自卑消极,她始终带着一脸笑容,把院长和义工让做的每件事都做到完美,别的小孩不愿意做的活儿她都愿意做。
    让这样一个女孩来照顾刚进福利院的小朋友再合适不过了,于是,院长把我交给朱依,让她来帮助我尽快适应福利院的生活。
    与她建立友谊是件顺理成章的事。没过一周,我对于她那吓人的长相已经免疫,而对于她对我做的那些友好的事心怀感激,并深深地佩服她的阳光性格。最重要的是,她的勤劳品质让我想起遗弃我的母亲,出于对母亲的思念,我十分渴望成为她的朋友。
    而我作为福利院里第一个愿意和朱依建立友谊的人,朱依也是十分感激。她每次吃饭都会帮我把饭菜盛好,脏衣服也会帮我洗,甚至夜里睡觉的时候,她都会拿着自己的枕头被子来我的床上,和我挤在一起。
    但是,随着在一起的日子的增加,我开始对朱依产生厌恶之情,尤其是她的那张面孔,不管从哪个角度看,都将她的缺点表露无遗。唯一让我坚持和她保持友谊的理由,便是她那勤劳的品质。除了我和朱依,福利院的小朋友都很懒惰,让我喜欢不起来。
    一年之后,我获得了一个被领养的机会。
    对方是工程师夫妇,据说结婚八年都没有孩子,尝试了各种方法都没有结果,所以最终决定来福利院收养一个小孩。
    因为他们想要收养一个长得漂亮的男孩,院长便第一时间想到了我。给对方看了我的照片后,约定好三天之后来福利院办理手续带我走。
    可三天后,那对夫妇离开时,被带走的小孩并不是我。
    我突然得了天花,脸上长满了水痘。
    虽然院长一再保证只要处理得当,病愈之后我的脸不会留下任何痕迹。但是那对工程师夫妇还是一脸嫌恶地摇摇头,说我的脸实在是太可怕了。
    得知自己错过了这个被领养的机会后,我躺在隔离间的小床上抽泣。
    朱依带着饼干和糖果来看望我。这时候也就只有她才不怕传染,敢进来看我。
    “别难过,至少,你留在这里,我还可以继续照顾你。”
    朱依用手撑着下巴,露出难看的微笑。
    我点点头,挤出一个微笑回应她。
    现在想来,她当时应该很高兴吧。我没有离开,继续留在福利院里,继续当她唯一的朋友。
    不过当时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想法。我的大脑全被那对夫妇说的话给占据了,他们与院长说的话,我一字不漏地全都听到了。
    “你们再等一段时间吧,要不了多久,陈冉的病就会好了,到时候他的脸就和以前一样,一样的漂亮。”院长在做最后的挽留。
    “不,”夫妇俩态度坚决地摇摇头,“我们懒得等。”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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